陈文发副州长在全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训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07年7月25日 来源:州农业局
同志们:
2007年中央1号文件号召要发展现代农业,这是针对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业资源条件、面对的国际竞争环境而提出来的。我们必须积极响应,认真抓好发展现代农业各项工作。认真研究分析我州农业现状,不难看出有如下突出矛盾:一是丰富的农村劳动力及劳动强度大与劳动效率低的矛盾;二是产业建设与小生产单位的矛盾;三是规模生产与土地零星分散的矛盾;四是种养业产品与加工严重滞后的矛盾;五是农产品自给不足与农产品商品化的矛盾;六是农民组织化程度低与大市场的矛盾。我们必须把这些矛盾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前置条件逐一解决。
这次举办全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关知识培训是为更好地宣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会全提出的“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同时也是宣传贯彻国家颁布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推进我州农民专业协会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协会的运作管理机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切实增加农民收入。通过这次培训,同志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动农村经营方式创新,完善农业生产组织体系,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捷、健康发展。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性
近年来,为了适应市场农业的发展需要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努力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实现农业大州向农业强州的跨越。我州把发展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工作来抓,作为培养新型农民的重要措施来抓,作为带动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专业协会为主要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全州各地快速发展。
(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统筹城乡发展,是党和政府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为适应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而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核心在统筹,关键在政策,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上。城乡统筹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工农统筹、农商统筹。农村经济组织围绕区域主导产业的培育,发展和壮大。把种养业的初级生产向加工业、流通业延伸,通过产业链的拉长,把城乡产业、城乡市场对接起来,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的良性互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所以,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有效地促进城乡协作,工农联合,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纽带。
(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有利于加速现代农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就是要求采用现代的生产技术、现代管理方式和现代的经营方式辅以设施来发展农业,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大任务。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能够解决一家一户“干”不了,政府“包”不了,社区“统”不了的一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环节。真正实现三个改变。一是改变农民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方式;二是改变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弱势地位,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三是改变农民过去“小打小闹”、“单兵作战”的方式,向依托产业、扩大规模、组建基地、挂靠龙头等方向迈进,加速主导产业的发展。
(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核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增加农民收入主要有两大途径,第一扩大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发展劳务经济,增加农民工资收入。第二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增加农民产品经营收入。实践证明,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可以为农民经营提更多的发展条件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一是能根据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为社员或会员提供市场信息和生产技术更好地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和产品特色,推进农业结构,推进农业的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通过参与产后的加工、营销等经营活动,延长农业产业链,使成员获得更多的农副产品增值利润;二是通过集中购销交易环节的联合,降低单位购销成本,加大产品市场份额,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我们必须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民不断增收和农业增效。
(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的执政目标之一,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方面。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坚持民主、合作、诚实、守信的原则,弘扬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精神,传播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经营模式,就像一所大学校,不断地对农民进行政治、文化和科学技术的培训,使农民的现代意识得到增强,自身素质得到提高。同时,还能够有效地改进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和政府对农民的服务和管理,从而推动基层民主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正确把握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方向
一是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处理好家庭经营和合作经营的关系。家庭承包经营是我国现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作为一项制度,必须长期坚持。二是坚持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原则,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在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着如何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速度与质量的关系。从我州现状来看,存在的主要矛盾是各类农民专业协会和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少、规模小、发展不足、组织化程度不高,今后要以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契机,放手发展、大力扶持。一手抓农户种养技术培训、一手抓中介组织和市场销售。在工作上,要坚持发展为先,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不要拘泥于条条框框,不要设立过高的门槛,采取各种措施,推动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在工作指导上要注重规范,规范重点就是要按照“成员拥有、成员管理、成员受益”的原则,进行改造和完善,使这个协会或者是合作社,逐步达到制度健全、机构完善、管理规范的要求,提高竞争力,增强生命力。三是坚持市场化经营原则,处理好农民自我发展与政府推动的关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与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化程度、思想观念、民主意识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作为一个弱势产业、弱势群体、谋求平等地位的组织方式,政府有必要、也有义务对它的发展进行扶持和帮助。所以我们要把握好政府和业务部门的定位和角色,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培训、指导、示范、扶持和服务上,政府搭台,协会唱戏,促使它不断地完善内部管理,开拓市场、拓展经营范围、延长产业链,提高服务水平,增强竞争能力。政府不搞行政命令,不能拨苗助长。
三、站在全局高度,加快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一)建立组织体系,改进领导方式,切实有效地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要充分认识引导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把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项战略性措施来抓,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改进领导方式,切实把这项工作组织好、领导好。鉴于这项工作涉及面广,统筹性强,州县市都要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工作班子,安排专门人员,协调处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各级农业部门要承担起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协调职责,制订好发展规划,搞好分类指导,抓好试点示范,落实扶持政策,推进制度化、法制化建设。要充分发挥好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联合各界力量,形成扶持、推动的合力,为我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和舞台。同时要重视和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统计工作,把它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程来抓,通过加强统计力量、加大资金支持和检查监督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摸清底数,为党委、政府全面准确地把握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形势提供依据。
(二)加强宣传,不断增强人们的合作意识。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基础的基础就是要传输合作的思想,培养合作的意识。因此,要用强大的号召力,通过各种手段,在各个层面广泛开展合作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要针对农民群众的各种思想顾虑,有的放矢地进行宣传教育,多用典型的例子,多用身边的人和事去启发农民,示范农民,使他们真正了解合作经济组织与过去的大锅饭的本质区别,使他们真正了解合作经济组织的功能和作用,唤起农民的合作意识,增强他们参与创建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宣传教育,使他们真正了解合作经济组织的实质内容,掌握工作方法,尊重合作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切实做到“指导不领导、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在宣传教育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各种渠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使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普遍了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从而为它的大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扶持,搞好服务。一是各级财政都要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扶持资金的额度。特别是在合作经济组织的起步阶段和功能升级阶段,要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充分发挥“雪中送炭”的作用。二是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成员开展生产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销售人员推销农产品以及向成员供应农用生产资料等要给予税收适当优惠。三是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授信,允许农村合作组织以自有资产或成员联合的方式进行担保,不断增加对经济组织的贷款额度。四是对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基地设施建设以及鲜活农产品运销中,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用水、用电、用地和道路通行等方面给予支持。五是对专业组织申报名牌,申请产品质量认证,制定生产技术标准,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并在有关费用上给予减免。六是允许和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申报各级财政支持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结构调整、农业标准化建设、农业产品经营、农产品质量认证、市场营销等各类项目,在同等条件给予优先立项扶持。
(四)开展培训,加强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提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自身管理和自我发展能力。要积极做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人才的培训工作,通过高等院校、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及专门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培养一批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掌握合作经济组织基本理论和具体操作方法的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
(五)加强教育,加强管理,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可持续发展。政府倡导和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目的是把组织化程度低的农民组织起来,做大产业规模,面对大市场,抵御市场风险,最终实现农民增收。如果这样的组织把经营的目标定格为以营利为目的,谋算农民,就违背了政府的初衷。这样的经济组织绝对是不可持续的。必须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对他们的管理,才能实现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双赢的目的,也是农村经济组织可持续发展的必然条件。
(六)抓点示范,深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从全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和试点经验来看,示范、以点带面,对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有很好的效果,要继续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州县市都要选择一批产业优势明显、工作有一定基础、不同产业类型的合作组织进行试点,着力培育一批组织比较健全、制度比较完善、运行比较规范、联系比较紧密、发挥作用较好的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典型引路,做给农民看,引导农民干。在示范建设中,要深入调研、细致分析,善于从农村工作的新问题新变化出发,结合农业生产新要求,对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的新问题进行研究,不断总结实践工作中正反两面的经验和教训。
(七)开拓创新,促进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可以由政府建,由农民自己建,也可由经纪人建,还可以由龙头企业建。这样的组织在全州可以不受行政区域限制,可以跨区域组建,只要求他们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即可。农村经济组织中的社员或会员在全州境内也不受行政区域限制,社员或会员可以选择自己信得过的经济组织加入。龙头企业可以把基地建立在自己认为适合的任何地方。
同志们,这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关知识学习培训,任务艰巨,意义重大。让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农村政策;按照州委、州政府明确的“五个着力培育”的工作方针,同心协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步伐,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再创新的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