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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劳动力转移工作现状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25日    来源:兴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市辖16个镇、5个乡、4个街道办事处,3008个村民组,2006年有乡村农户数15.6万户,农业人口62.5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2740元,耕地面积44.5万亩,其中水田13.6万亩,旱地30.9万亩。以农业人口计,人均耕地约0.71亩,人均基本农田约0.22亩。

  一、加强组织领导,齐抓共管

  兴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05年7月29日成立,同月市委兴发[2005]23号文件《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相应机构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抓好日常工作。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经营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专项资金,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二、农村劳动力形成状况

  兴义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形式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不稳定,绝大部分转入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并没有完全脱离农业,他们有的利用闲暇时间从事农业生产、有的利用家庭辅助劳动力来经营农业、有的属于季节性转移,农忙务农,农闲务工或经商,他们与农业之间仍有一条割不断的“脐带”,他们仍是集体土地所有者中的合法一员,即是以兼业型为主,分离型为辅的劳动力转移方式。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存在的问题

  农村劳动力转移整体素质上,输出劳动力素质不高、文化偏低,并且大多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专业技术培训;在转移行业上,输出劳动力多在技术、文化要求低的,同时工资也是偏低的岗位、每月在360元左右;输出劳动力工作不稳定、流动性大、缺乏社会福利保障;兴义市劳动力培训各部门缺乏协调、信息互通不畅,各自实施培训输出任务,造成资金渠道不能整合,最终导致一种无序竞争的局面;劳动力转移培训缺乏系统性、规范性、权威性。培训中以普训等短期为主,成效不高,不能明显提升劳动力生产技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至今,财政未按市委兴发[2005]23号文件精神,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专项资金,造成名存实亡,工作被动。

  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建议

  1、整合资源强化服务,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造条件

  各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把整合资源作为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首要任务,构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在发挥各自效能的基础上形成合力,提高综合效益。

  一是项目资金统筹整,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的原则集中使用。“阳光工程”、扶贫、移民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项目要提出项目配套方案,报经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涉及多个部门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积极给予协调。

  二是培训转移统筹整合。各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的联系和沟通,以转移就业需要和要求为依据,确定培训方向、项目和规模,实行定单、定向和定点培训,确保技能培训实效。劳动保障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及时搜集、整理和落实劳动用工信息,作为开展培训的依据。鼓励劳务输入单位采取委培等方式,举办专题技能班。

  三是转移维权统筹整合。市境外劳务输出,应经过劳动就业市场和合法中介机构办理有关手续,按照规定签订劳务合同,落实好各种保险福利。承办劳务输出的劳动就业市场和合法中介机构同时要承担维权责任,对劳务合同、工资、保险、福利落实和政策兑现情况进行跟踪服务,维护好输出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是培训鉴定统筹整合。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公益型培训主要依靠国家投入,服务型培训主要运用市场手段,在政府的引导下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和用人单位承办,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

  2、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都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抓好日常工作。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专项资金,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作好规划计划,搞好统筹协调,抓好资料搜集整理,作好信息服务。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广开转移渠道,抓好输出服务,搞好技能鉴定,落实权益维护。农办、发改、财政、农业、劳动保障、扶贫、教育、移民、建设、民政等单位要把农民转移就业培训纳入重要议程认真抓好落实。金融部门要按照政策规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工商、司法、公安等部门要努力为农村劳动力就业搞好服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网络健全、联系面广的优势,积极帮助引导农村劳动力实现有序转移。统计部门要把农村劳动力现状、结构、转移就业数及流向、经济收入等指标纳入统计范畴,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各类教育培训资源,要调整思路,努力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贡献。

  各有关部门及各乡(街道办事处)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培训基地认定、培训经费统筹使用、转移农民权益保障和转移就业工作督促检查制度,把日常工作部署与经常性督促检查、专项检查和民情调查结合起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和相关政策措施、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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